来源 :鹰眼利爪2023-02-14
李明燕律师团队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9层,10002
重要通知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李明燕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ST东洋(东方海洋,002086)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受ST东洋(东方海洋,002086)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索赔依据
2020年7月31日,ST东洋(东方海洋,002086)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2年1月20日,ST东洋(东方海洋,002086)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2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于2018年5月10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买入ST东洋(东方海洋,002086)股票,并在2020年7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