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09-09
ST东洋9月9日公告,9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车轼、车志远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及关于对东方海洋集团、车轼、车志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山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东方海洋集团及ST东洋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董事兼副总经理车志远存在违规减持行为。东方海洋集团作为ST东洋控股股东,车轼作为ST东洋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车志远作为ST东洋董事兼副总经理在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及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未满6个月内减持股票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根据规定,现对东方海洋集团、车轼、车志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0年7月7日,ST东洋及其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因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山东证监局立案调查。2022年1月13日,山东证监局对ST东洋、东方海洋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对ST东洋、东方海洋集团予以罚款,对车轼和车志远予以警告和罚款。2021年3月22日,车轼所持912.45万股股份被司法划转导致减持;2021年4月23日,东方海洋集团所持10,000万股股份被司法变卖导致减持;2021年9月2日,东方海洋集团所持1,500万股被司法划转导致减持;2021年11月19日,东方海洋集团所持3,520万股被司法拍卖导致减持;2021年12月1日,东方海洋集团所持756.35万股被司法裁定二级市场变现导致减持;2022年1月12日,车志远所持400万股被司法拍卖导致减持;2022年4月27日,东方海洋集团所持756.35万股被司法裁定二级市场变现导致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