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01-20
2022年1月19日晚间,ST东洋(维权)、ST金正(维权)分别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此前这两家上市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0 日和 2021年5月21 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的下达,意味着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已经结束,法院将会受理投资者的索赔诉讼。
根据公告显示,ST东洋、ST金正在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都提起了申辩。证监会复核后,对ST东洋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对金正大的申辩意见部分采纳。最终,证监会决定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30万元罚款;对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 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是ST金正首次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但是对于ST东洋来说已经是三年内第二次遭证监会行政处罚了。2019年9月,ST东洋就已经收到过一次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随后投资者即提起了索赔诉讼,青岛中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此次下达的行政处罚,暂定:于2016年3月29日至2020年9月14日之间买入ST金正,且在2020年9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金正的亏损投资者(ST金正维权入口);于2018年6月20日至 2020年7月31日之间买入 ST东洋,且在2020年8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东洋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