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易2021-11-22
*ST东洋(002086)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海洋集团”)因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简称“平安银行青岛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变现东方海洋集团持有的公司2,1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票(证券简称*ST东洋,证券代码:002086),可能导致东方海洋集团被动减持;东方海洋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41,800,00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5.53%。公司于11月18日接到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委托方国信证券通知,将于11月19日至12月27日之间减持7,243,500股,我公司已尽到告知义务,提醒国信证券减持股份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东方海洋集团持有的15万股公司股票已被国信证券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