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11-17
11月17日,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奥威”)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因未能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万丰奥威于2020年4月16日完成对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55%股权的收购,截至收购完成当日,万丰飞机累计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拆出资金余额为38462万元(本金),截至2020年8月,上述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上述事项直至今年4月30日才予以披露,万丰奥威未能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称,万丰奥威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修订)》第1.4 条和第 2.1 条的规定。
万丰奥威于2001年9月3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滨,注册资本为21.87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铝合金车轮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大股东,持股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