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8
大港股份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