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2-06-06
6月6日,大港股份(SZ002077)发布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显示,大港股份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将所持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镇江”)5.5556%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科技”),股权转让价款为1,379.455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港股份将不再持有中节能镇江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资料显示,标的企业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于2010 年 8 月 26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菁楠,注册资本3.51亿元,由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4.444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