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0-19
格隆汇10月19日丨*ST凯瑞(002072.SZ)公布,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荆门中院”或“法院”)于2021年10 月15 日作出(2021)鄂08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管理人”),参与预重整工作。2021年10月18日,荆门中院向公司送达(2021)鄂 08 破申1号《公告》并于同日发布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相关通知。2021年10月19日,管理人向公司送达《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请债权人于2021年11月17日前备齐相关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