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今日头条2021-06-21
近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齐明巧案(案号:(2021)鲁民终741号)、徐瀚案(案号:(2021)鲁民终8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或“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公司应向齐明巧、徐瀚承担赔偿责任的(2020)鲁01民初850、851号《民事判决书》,并将上述案件发回济南中院重审。具体判决内容为:
第一,投资者齐明巧/徐瀚作为原告在一审中并未向一审法院提交凯瑞德公司曾于2016年10月31日被立案调查以及凯瑞德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联模于2016年12月27日被立案调查的通知书,一审法院亦未主动审查,但上述事实直接关系到案件是否构成虚假陈述以及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等案件基本事实的认定,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第二,张彬曾系凯瑞德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个人电话属于公示信息且至今并未变更,一审法院在未经核实情况下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致使张彬未能参加诉讼,剥夺了张彬的诉讼权利。
综上,上述案件基本事实认定不清,亦存在送达程序违法的问题
前段时间,*ST凯瑞才向济南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凯瑞德公司住所地已于2020年7月31日变更为湖北省荆门高新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第九条第一款“投资人对多个被告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该案应由被告住所地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市,即本案应移送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回溯*ST凯瑞被投资人起诉事宜的起因,2017年6月23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公告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联模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06月18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202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团队认为,凯瑞德002072的股民符合以下条件的,小程序“俞强律师”登记,有望获赔:2014年12月03日至2016年10月30日之间买入凯瑞德股票,并在之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凯瑞德002072股民都可主张: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利息损失。
据天眼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煤炭贸易业务及房屋租赁业务的公司,也是国内高档装饰面料和服装面料的主要生产商。公司主导产品为特宽幅装饰布系列、大小提花布系列、弹力布系列以及长丝布和色织布系列,公司已形成了纺纱、染纱、织造、整理一条龙的面料生产体系。公司的产品质量、纺纱、织布、染纱工艺技术、技术装备水平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德棉"牌"高支高密纯棉坯布"和"彩棉纱"两大系列产品,双双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德棉"牌装饰布艺系列产品荣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