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企业上市2025-10-16
獐子岛的一个重要子公司(青岛前沿海洋)以前享受了税收优惠,但现在税务局不认了,要求它把过去几年少交的税连本带利补回来。
分解一下细节:
谁的事?
不是獐子岛总公司,是它控股的一家叫“青岛前沿海洋种业”的子公司。
什么事?
这家子公司2019年到2022年的“合作育苗”业务,之前是按“海水养殖”的税收优惠政策交税的(可以减半)。
现在税务局查账后认定,你这个业务不属于“海水养殖”,不能享受优惠。
所以,得把之前少交的税和产生的滞纳金都补上。
要补多少钱?
税款:总共约1219万元(1063万 + 156万)。
滞纳金:总共约935万元(872万+ 63万)。
合计:大约 2154万元。
(公告里特别提到,这笔钱现在已经全部交完了。)
对公司和股民有什么影响?
不影响过去业绩:这事儿不算以前的账算错了,所以不会去修改以前年份的财务报表。
影响今年利润:这2154万元的“意外支出”,会全部算在2025年的成本里。
直接后果:预计会导致獐子岛公司2025年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1249万元。
给股民的信号:公司这是在提醒投资者,“我们今年会因此少赚1200多万,大家投资时要注意这个风险。”
一句话总结:
獐子岛的一家子公司因为税收优惠被追认无效,补缴了2154万元的税款和罚金,这笔钱会让獐子岛今年(2025年)的利润减少约1249万元。

证券代码:002069证券简称:獐子岛公告编号:2025-6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需补缴税款事项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前沿海洋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前沿海洋”)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青崂税通【2025】5900号、5525号、5542号、5543号),核定青岛前沿海洋2019-2021年度合作育苗业务所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海水养殖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要求青岛前沿海洋补缴2019-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1,063.51万元,滞纳金872.31万元。另外,青岛前沿海洋按照上述主管税局签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青崂税通【2025】4016号)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青崂税限改【2025】20号)先行补缴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155.73万元,滞纳金62.75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控股子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9.49万元,最终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该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0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