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2-02
景兴纸业公告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及八届监事会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4.00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