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2-08
浙江交科2月8日午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协议转让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和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25,969.5995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