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02
同洲电子公告,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就邹木森等203名投资者索赔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公司赔偿损失1080.027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9.967万元。公司已按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