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2-07-14
近日,*ST同洲(同洲电子,002052)披露,2022年7月8日与深圳市深兆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宝龙工业园租赁合同》,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工业园租赁给深兆业使用,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总金额为9,000万元。工业园土地面积为44,260.3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2,437.56平方米。
公司表示,如本《宝龙工业园租赁合同》正常生效及履行,预计2022年可为公司带来约428.57万元租金收入及7.74万元利润,实际金额以最终确认为准。
2021 年7月,同洲电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同洲电子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仍在持续进行中。
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ST同洲(002052)股票,且在上述期间最后一日收盘时持有或此后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关注公众号“证券律师观察”办理索赔登记(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律师提示,投资者即使在上述索赔期间后卖出,或者在基准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是否亏损,目前是否持有该股票,均不影响索赔。
近期,同洲电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证监会受理,并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福建腾旭实业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对象将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刘用旭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文基于市场公开信息作为依据,所涉信息或相关表述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