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5-23
*ST同洲5月23日公告,其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李泽浩、周香萍、王磊收深交所监管函。
经查明,根据深圳证监局于2022年4月6日印发的《关于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泽浩、周香萍、王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在*ST同洲2014年至2016年年报审计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对辞退福利费用会计处理的适当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未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事项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三是未对呆滞存货的异常销售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同洲电子2014年至2016年年报审计机构,李泽浩作为同洲电子2014年和2015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香萍作为同洲电子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磊作为同洲电子2016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