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3-02-02
2月2日丨紫光国微(002049.SZ)公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可转债“国微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2月3日(星期五)。“国微转债”将在该次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3年2月6日(星期一)起恢复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