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1-09-10
irm28149555问紫光国微(002049)董秘,您好:
贵司今年5月成功发行可转债,但21年中报披露的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完全相等,原因是什么?可转债具有稀释性,请补充提供一下稀释每股收益,谢谢。
2021-08-31 09:58:23
紫光国微答irm28149555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经与财务部门核实,当报告期内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稀释每股收益=(原净利润+调整的税后利息费用)÷(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由于公司可转换债6月初发行完成,存续时间很短,对原净利润做税后利息费用调整后,计算得到的稀释每股收益高于基本每股收益,不存在被稀释的情形。谢谢!
2021-09-10 13: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