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河财立方2024-11-29
11月29日,国机精工公告,其参股公司——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浙高铁”)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根据经批准的中浙高铁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国机精工对中浙高铁股权和债权的调整如下:
持有的中浙高铁股权调整情况
2016年,国机精工向中浙高铁出资1亿元人民币,持有其40%的股权,截至2023年末,上述股权账面价值已调整为0。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中浙高铁资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已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权人,没有剩余财产可供中浙高铁原出资人分配,故将中浙高铁原出资人的权益调整为0,因此,中浙高铁重整计划草案执行后,国机精工将不再为中浙高铁股东。
因国机精工持有的中浙高铁股权账面价值在2023年末已为0,因此,本次中浙高铁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本期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对中浙高铁债权的调整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8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中浙高铁债权原值合计2428.52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944.19万元,净值为484.33万元。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关于债务清偿的安排,国机精工合并报表范围内对中浙高铁的债权预计可获偿金额为367.12万元,年底将对债权净值大于获偿金额部分进行补提减值准备,具体补提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定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