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于2016年首次推出其股权激励计划,此时距潘叶江“发动政变”夺取华帝股份实际控制权仅1年,在此期间,华帝股份由于内部顶层管理者变动导致企业内部管理产生动荡。
股权激励实施环境认识不足
2018年,随着厨电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华帝股份的自身经营发展也进入困境,营业收入及利润等增长率开始放缓。
由此,也导致了华帝股份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未能行权,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在2019年第一期未能有效行权并直接终止股权激励的状况产生。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被激励对象得到激励后可以为公司获得更多利益,同时使股东和被激励对象的利益趋于一致。
但是,如果被激励对象单纯追求自身利益,也会成为其获取利润的特殊工具,这样会降低公司管理效率,增加公司管理成本,并不能起到激励作用。
随着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但由于存在诸多因素,实施效果所产生的效果各有不同。
股权激励模式单一
华帝股份在股权激励计划模式设定中,选择以限制性股票的模式进行股权激励,但基于华帝股份股权激励的结果可以看出,华帝股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并未能得到有效行权。
在其公告中所阐明的主要原因为,宏观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导致此次股权激励行权解锁方案不再适用,且无法发挥预期激励效果。
基于需求层次理论与激励理论,企业若想通过股权激励实现对员工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实现员工凝聚力的提升与人力资本效率的增高,则需要明确员工需求,并以员工需求为导向进行激励模式的选择与设定。
显然,华帝股份股权激励计划中,并未根据不同员工需求选择具有针对性的激励模式,此为华帝股份股权激励中所暴露出的股权激励模式不够灵活的问题。
使用无差异化的股权激励方法,不仅无法实现激励效果的最大化,同时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管理层成员为获取超额收益而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与股权激励的根本目标相悖。
未制定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长期考核方案
销售人员对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品推广与公司营销人员密不可分。由于华帝股份产品类型众多,且各类型产品处于不同产品生命周期。
因此,如果要对销售人员进行股权激励,更好地发挥销售人员中长期激励作用,需根据不同生命周期的产品为其制定特殊考核方案,而不是所有销售人员用同一考核指标,以更好的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由于工作技术的性质,技术人员的研究工作通常需要有较长的工作周期,所以工作绩效在短时间内难以衡量。
因此,公司应建立基于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内容的长期薪酬激励制度,以确保其技术研发人员积极稳定且流动率低。
行权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善
基于华帝股份的行权考核指标分析可以看出,华帝股份在企业层面的行权绩效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主要以2017年数据为基期,2018-2020年度增速分别不低于15%、36%和60%,净利润增速分别不低于30%、69%和111%,这设置了这两个指标为企业层面的行权考核指标。
而个人层面则采用了公司的内部绩效考核管理方案进行考核,此考核体系在华帝股份的相关报告中仅以“公司还对激励对象个人设置了严密的个人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形式展现,并未做详细披露,因而不做讨论。
但从2015-2017年华帝股份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分析,华帝股份在2015-2017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2.06%、18.15%和30.39%,平均增长率仅为12.16%。
华帝股份2015-2017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5.06%、57.04%、54.19%,平均增长率为28.72%,可见华帝股份在2015-2017年的对应指标与华帝股份所设置的行权解锁指标具有一定的差距。
而自进入2018年后,随着厨电行业竞争的越发激烈,华帝股份的业绩成长性并未能得到维持,导致华帝股份所设置的行权考核指标并未达标,暴露出其行权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此外,基于华帝股份的营运能力分析可以看出,2016-2017年华帝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处于较高水平,而到了2018年便急转直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并不断下降,反映出华帝股份的应收账款回收效率下降的状况;华帝股份的存货周转率同样在2018年后开始不断下跌,反映出华帝股份的产品销售效率下降的问题。
存货周转率与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同时下跌反映出华帝股份在产品销售上动力不足,同时又通过扩大赊销范围的方式来推进产品的销售以获取营业收入,造成了其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状况产生。
而在此状况下,2018年后华帝股份的总资产周转率也呈现明显下降趋势,这也反映出华帝股份的资产利用效率下降的问题。
股权激励的目标在于提升企业业绩,推进企业长远、良性发展,华帝股份此次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案的设定与实施,导致企业营运能力发生大幅度缩水,与其股权激励的行权考核指标体系过于简单,未将营运能力指标等多方面指标设定入考核指标体系存在着一定的关联。
由此可见,华帝股份行权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完善也是华帝股份股权激励中存在的问题。
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设置不科学
在股票授予数量方面,华帝股份股权激励方案在2018年调整后,总计包括133人,累积股份数量为1,015万股。
其中潘垣枝、潘浩标两名潘氏家族成员总计获得限制性股票11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0%以上,公司7名高管累积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量的近30%比重,另外126名关键核心成员共获得615万股限制性股票,所占比重为60.59%。
从授予数量总数来看,华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分配的股票相对较为合理,关键核心技术及骨干成员分配得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占比超过50%。
但进一步分析华帝股份此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量占总股本比例可以看出,华帝股份此次共发放限制性股票总量1015万股(调整后),占总股本比例为1.16%,除去预留股份后占总股本比例为1.04%,相较证监会要求的10%上线差距较大,并且关键核心技术及骨干成员能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草案公告时总股本比例仅为0.70%,数额较低,因而其激励效果相对也会较弱。
在股票授予价格方面,首先基于华帝股份2019年所发布的公告内容显示,华帝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144人中,3人因个人资金原因放弃认购部分股票,8人因个人资金原因,放弃全部股票,总计11人因资金问题放弃部分或全部股票,占此次股权激励对象人员的7.64%。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若有效实施(行权),则能够为激励对象带来较为丰厚的利润回报。
华帝股份此次股权激励方案中,有7.64%的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问题未能购入股票,这也反映出了华帝股份在股权激励方案的设置中,限制性股票收入价格与数量设置不够妥善的问题。
进一步分析华帝股份的股价走势可以看出,华帝股份在股票授予价格的确认中,选择基于不低于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与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的50%价格为授予价格。
但进一步分析华帝股份在2018年前后的股票价格走势可以看出,华帝股份的股票价格自2018年2月起便持续走低,在股权激励公告发放后,华帝股份的股票价格更是一路跌至2018年末的8.10元。
此后虽有所回升,但始终未能达到股权激励方案发布时的股票价格。
由此可见,华帝股份虽然采取了定量设定的方法进行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设定,但明显高估了自身股票价格的稳定性,导致股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后的风险大幅度增高,这也成为了华帝股份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又一大问题所在。
结语
华帝股份的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效果不理想。华帝股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股权激励实施环境认识不足、股权激励模式不够灵活、未制定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长期考核方案、行权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善以及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设置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