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2-02-06
ST中捷(002021.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30日收到代理律师转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广州中院”)电子送达的(2020)粤01民初2011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文书,判决显示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形,且判决公司及另外两家公司分别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翔投资”)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分别在797.85万元范围内承担部分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