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2021-06-30
ST中捷(002021)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相关投资者依法可提起诉讼
2021年2月4日晚间,ST中捷(002021)公司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川楚坤律师事务所周兰律师团队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提醒相关股民,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股民依法享有诉权。ST中捷(002021)涉嫌虚假陈述,投资者享有诉权的区间条件暂定为: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8年6月6日买入,并在2018年6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该区间的相关股民可以搜我们官方微博(股民索赔-股票维权-周兰律师团队)联系我们。ST中捷(002021)诉讼时效截止至2024年2月5日,该日期后起诉维权法院将不予受理。
经查明,ST中捷(002021)存在违法的事实有:一、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三、未按规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标的资产破产事项。证监会决定,对ST中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马建成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郑学国、时任总经理周海涛、时任董秘王端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ST中捷(002021)表示,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公司违法行为不触及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暂无影响,公司及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