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1-02
协鑫能科11月2日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根据公司此前公告,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协鑫电港项目(二期)、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