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2-02-17
据江苏证监局2月17日消息,江苏证监局对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其辰)、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鑫能科,002015.SZ)出具警示函。警示函指出,2021年1月4日,上海其辰持有的协鑫能科1.60亿股股票,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协鑫能科总股本的11.83%,后于2021年2月1日解除冻结。上述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当进行临时公告的重大事件。上海其辰未将上述事项告知协鑫能科,协鑫能科于2021年1月5日、2月2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知悉上述股权冻结及解冻信息,但未及时进行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证监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