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2-01-07
“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协鑫能科(002015.SZ)间接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8.8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12月1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A股绿色报告”项目由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共同推出,旨在让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本项目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权威环境监管数据,筛选监控上市公司及其旗下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表现,加以专业数据分析及深入解读,每日智能写作及时发布上市公司AI绿报,每周推出A股绿色周报,定期动态更新上市公司环境风险榜。
文号为连环行罚字〔2021〕4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上期(总第59期)A股绿色周报显示,共有41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主要分布在北京、广东、江苏。其中,18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9家为千亿市值企业。在环境风险之外,2021年12月第4周,A股上市公司及旗下公司共有19项目进入环评审批公示状态,其中一个项目环评报告被作出了不予审批的决定。
2021年半年报显示,协鑫能科的主营业务为电力和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营收比例为: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