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11-08
昨日晚间,盾安环境(002011.SZ)发布公告称,昨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2年7月9日,盾安环境披露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更新稿)显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1,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盾安环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39,414,802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5.8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盾安环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2021年11月16日,格力电器与盾安精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与盾安环境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购买盾安精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取得并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
根据格力电器与盾安精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盾安精工拟将其持有的盾安环境270,360,00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9.48%)转让给格力电器。2022年4月27日,上述股份转让完成交割。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格力电器持有上市公司270,360,00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48%,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于格力电器无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姚新义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根据格力电器与上市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格力电器拟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39,414,802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格力电器将持有上市公司409,774,802股股份,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78%。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格力电器;由于格力电器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仍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盾安环境表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储备将得到大幅提升,公司财务费用有望降低,盈利水平有望进一步改善。同时,格力电器可以利用其优质产业资源,充分发挥与公司业务发展的协同效应,公司业务将得到持续增长,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公告显示,盾安环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独家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顾翀翔、樊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