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1-12-08
12月7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盾安环境下发关注函。
11月20日,公司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称,公司控股股东盾安精工拟向格力电器协议转让所持公司29.48%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格力电器,由于格力电器无实际控制人,公司将由姚新义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同时格力电器拟作为唯一的发行对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格力电器将持有公司409,774,802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38.78%。
此外,本次定向增发发行价格为5.81元/股,协议转让价格8.102元/股。公司股票价格在2021年11月10日停牌前20个交易日上涨41.82%,其中11月8日、9日涨幅均达10%。
深交所要求说明定向增发价格与协议转让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说明本次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具体过程、参与筹划人员及在信息保密方面采取的措施,并结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该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等近一个月内的交易情况,自查是否存在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