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1-09-29
u_475777问大族激光(002008)1、关于拆分子公司上市,规定之一“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 10%”,但董事长高云峰穿透持股大族数控应该在16%。请问如何解释?
2021-09-03 14:11:28
大族激光答u_475777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在实践中,考虑到充分发挥分拆上市的制度优势,更好的支持实现上市公司各业务均衡发展,获得合理估值并完善激励机制,在上市公司运作相对较为规范的基础上,相关方通过上市公司间接持有的拟分拆子公司股份可以豁免计算,谢谢。
2021-09-29 1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