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3-02-09
精功科技(002006.SZ)公布,2023年2月9日,公司收到中建信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3〕89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建信收购精功科技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