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5-08-26
2025年8月26日,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权益,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相关风险。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债务提供保证、抵押等担保行为,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
在审批权限和程序方面,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的单位担保,如互保单位、有业务关系单位、控股子公司等。不符合条件但风险较小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也可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有特定情形的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有特殊表决权要求。
日常管理上,公司财务部门是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多项工作。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受聘律师事务所也有相应职责。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要按规定对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披露,包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内容,对于已披露担保事项在特定情形下也要及时披露。此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也有相应规定。
在责任追究上,对于违反制度的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将视情况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该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