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经济导报2023-09-25
9月25,胜通能源(001331.SZ)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胜通能源表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