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330,证券简称:博纳影业)日前发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报。财报显示,博纳影业2024年营收为14.61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6亿元下降9.12%。博纳影业2022年的营收为20亿元。

这意味着,过去两年,博纳影业的业绩在持续大幅下滑。
博纳影业2024年净亏损为8.67亿元,上年同期的净亏损为5.53亿元;扣非后净亏损为9.73亿元,上年同期的扣非后净亏损为7.43亿元。

博纳影业2024年第四季度营收为5亿元,净亏损为5.13亿元,扣非后净亏损为5.74亿元。
第一季营收5.25亿净亏9.55亿
博纳影业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为5.2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4.4亿元增长19.43%。

博纳影业2025年第一季度净亏损9.55亿元,上年同期的净利为555万元;扣非后净亏损9.84亿元,上年同期的扣非后净亏损为1420万元。
博纳影业称,净亏损扩大,主要系本期电影票房表现较上年同期减少,成本较高导致利润减少所致。
博纳影业拟投入12亿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种类: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西藏和合与赛富减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博纳影业创始人于冬直接持股20.53%,西藏和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6.5%,浙江东阳阿里巴巴影业有限公司持股为6.18%,金尚(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石元影(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为4.4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博纳影业股权结构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为3.88%,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为3.67%,浙江中泰创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为3.29%;
宁波兴证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3.24%,珠海普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聚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2.87%,青岛海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2.8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博纳影业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于冬控制博纳影业22.49%股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于冬直接持股20.53%,西藏和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6.85%,浙江东阳阿里巴巴影业有限公司持股为6.18%,金尚(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石元影(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为4.42%,宁波兴证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为3.88%;

截至2023年9月30日,博纳影业股权结构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为3.75%,浙江中泰创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为3.29%,珠海聚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2.93%,青岛海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2.82%。
对比可发现,2024年第四季度,宁波兴证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下降0.64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3月31日,博纳影业创始人于冬直接持股20.53%,浙江东阳阿里巴巴影业有限公司持股为6.18%,金尚(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石元影(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为4.37%,西藏和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4.17%;

截至2025年3月31日,博纳影业股权结构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为3.88%,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为3.66%,浙江中泰创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为3.29%;
宁波兴证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2.99%,青岛海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2.82%,珠海普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聚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2.73%。
2025年第一季度,西藏和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下降2.33个百分点,宁波兴证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下降0.29个百分点。

博纳影业日前发布公告,称西藏和合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2月26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889,899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和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8,293,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8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长于冬及财务负责人齐志收到警示函
博纳影业于2025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简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12号)、《关于对于冬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11号)、《关于对齐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13号)(合并统称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2022年,博纳影业及其子公司以支付信托理财款等形式,通过第三方向公司董事、副总裁齐志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20,992.68万元,构成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2月末,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博纳影业未按规定披露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2023年,博纳影业及其子公司以支付信托理财款等形式,通过第三方向于冬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共计26,055.32万元,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2月末,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博纳影业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五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博纳影业称,于冬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另外,于冬作为博纳影业的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三条的规定。
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齐志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另外,齐志作为博纳影业的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博纳影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于冬、齐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称于冬、齐志应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截至今日收盘,中公教育股价为4.41元,市值为60.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