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4-19
铭科精技公告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近日,公司、新增实施主体、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清远铭科汽车(新能源)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协议自甲 1、甲 2、乙、丙四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