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1-04
长江材料公告称,公司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于2024年1月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涉及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科园路支行。主要内容包括对原协议第九条的修改,即删除原协议中关于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即2023年12月31日)解除的约定,改为本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