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04-21
关于对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203237470J)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截至现场检查日,你公司尚未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且尚未对2021年年报编制过程中年报财务信息知情人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5号》)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及《监管指引第5号》第十六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你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于2022年4月29日9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重庆证监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15楼)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重庆证监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