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2024-02-04
甘金监行许〔2024〕38号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小微支行升格更名为段家滩支行的请示》(兰州银行发〔2023〕51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小微支行升格并更名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段家滩支行。该机构升格并更名后营业地址不变。
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段家滩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及上级行业务范围内的授权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自批复之日起,请你行于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到我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升格并更名工作,并向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升格并更名的,本批复失效。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