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2-09
悍高集团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近六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人民币44.154万元。该事项基于相关政策及公司实际需求,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或损害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