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11-1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3万吨/年三氧化硫生产及发货装置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写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三氧化硫生产及发货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进行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万吨/年三氧化硫生产及发货装置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建设3万吨/年三氧化硫生产及发货装置项目及相关的辅助设施。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厂区150m3/h终端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部分尾水进入100m3/h中水回用装置深度处理达到《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标准限值后作为循环补充水回用,剩余部分尾水经总排口排入长江。
2、环境空气:不新增废气排放。
3、声环境:各种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不新增固体废物排放。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论结论
1、大气
不新增废气排放,不改变区域原有大气环境质量级别;
2、废水
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地坪冲洗废水进入厂区终端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建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
3、噪声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及各类水泵等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项不新增固体废物排放。
5、环境风险
为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公司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加强对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定期维护和检修,加强应急演习训练,总结积累经验。
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三氧化硫生产及发货装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东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建设符合皖发[2021]19号《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2022年)》等相关要求。
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卧式釜式加热器装置和硫酸转化烟气加热法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水平要求。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和下载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sNRZ_vJnrbowJR2GX9-EQ 提取码: b3s5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FzzJ5aYy3e_ofWs4pyo_Q 提取码: 7nn4
公众可通过本链接及下方链接查阅或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可联系建设单位至其办公场所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填好后请联系建设单位并邮寄至其办公所在地(应以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3955508782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0551-65561531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区域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
(2)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3)邮寄信函至建设单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24.5 KB】
附件2 征求意见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三氧化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4.95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