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新闻2024-02-29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炬申陆港联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炬申”)的银行账户再度被冻结,被冻结资金金额为116.44万元。
根据2月29日的公告显示,新疆炬申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份有限公司准东支行的银行账户部分资金由于新疆川南富顺水电暖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富顺”)向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导致被冻结。
一、陷入诉讼纠纷,银行账户接连被冻结
据了解,此次新疆炬申并非第一次被冻结。在2月24日,新疆炬申就公告称子公司的资金账户被冻结。
公告内容显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川南富顺请求对海南宏基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基晖”)名下银行账户、新疆炬申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东支行账户内资金额度232.89万元予以保全。
在公告中,新疆炬申表示仅与宏基晖存在合同法律关系,与川南富顺并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对于宏基晖与川南富顺之间法律关系不知情。截至目前,新疆炬申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资金为232.89万元。
根据数据显示,与新疆炬申存在合同关系的宏基晖(曾用名:万宁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28,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4,827.35万人民币。2024年以来,宏基晖24次成为被执行人,2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2执行金额为2,978.92万元。
除上述争议外,新疆炬申与新疆雅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雅澳科技”)亦存在纠纷。2023年初,新疆炬申申请冻结雅澳科技名下686.96万元。同年1月19日,该笔冻结申请已被申请解除。
目前,炬申股份已公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根据预告显示,2023年炬申股份预计盈利区间为5,600万元至7,100万元。关于上述纠纷是否对相关业绩产生影响,尚需后续进一步公示予以明确。
二、董事长因信息披露违规收监管函
除银行账户被冻结外,炬申股份在2023年年末遭受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先后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以及广东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书。
资料显示,2023年3月10日,炬申股份与深圳市鸿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8号之物业租赁给对方使用,租赁期限10年,合同总租金1.28亿元(含税)。上述事项炬申股份迟至10月27日才对上述交易事项予以披露。
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等规定。雷琦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为此,广东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炬申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