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05
闽东电力公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办法明确非独立董事及高管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60%。办法还规定了薪酬追索机制及考核调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