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备案的报告》收悉。根据《公司法》《宁德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的实施方案》《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家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及重要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结构安排及人选推荐原则、条件和程序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国资委〔2015〕5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同意雷石庆、陈浩同志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外部董事),免去陈丽芳、王辉同志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调整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如下:
内部董事:陈凌旭(董事长)、许光汀、陈胜
外部董事:雷石庆、陈强、陈浩
独立董事:刘宁、郑守光、温步瀛
外部监事:黄祖荣(监事会主席)、张娜、郑希富
请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办理。
请你公司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