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7-12
*ST银亿7月12日公告,其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藏银亿”)遭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经查,*ST银亿向西藏银亿发行股份购买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昊圣”)100%股权,并与西藏银亿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西藏银亿承诺宁波昊圣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768.30万元、26,170.33万元、32,579.70万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宁波昊圣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7,189.23万元、9,092.98万元和3,381.71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52.5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ST银亿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补偿方案,西藏银亿合计应向其他股东赠送股份228,564,953股,向*ST银亿返还现金15,999.55万元。*ST银亿分别于2019年7月5日、2020年8月22日向西藏银亿发出业绩补偿的书面通知,要求西藏银亿在规定期限内(2019年8月16日前、2020年10月9日前)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西藏银亿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补偿义务,直至2022年3月8日,西藏银亿通过*ST银亿破产重整有关安排完成上述业绩补偿和现金分红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