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8-27
盈峰环境公告,因承诺方未履行补偿承诺事项,公司起诉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郑维先至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后,二审终审判决要求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维先向公司支付业绩承诺未完成的补偿款1.13亿元,同时公司在2亿元范围内享有绿色东方公司30%股权的优先受偿权。于2024年1月26日,公司参与上述股权拍卖并出价7305.9万元成功竞拍获得绿色东方公司30%股权。在执行过程中,公司总计执行得款1.06亿元,扣除各项相关费用后,公司实际受偿9922.93万元。截至目前,公司账面确认应收业绩补偿款余额为1398.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