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2-19
“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东方钽业(000962.SZ)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版)第七十五条第五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0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12月6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A股绿色报告”项目由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共同推出,旨在让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本项目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权威环境监管数据,筛选监控上市公司及其旗下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表现,加以专业数据分析及深入解读,每日智能写作及时发布上市公司AI绿报,每周推出A股绿色周报,定期动态更新上市公司环境风险榜。
文号为石环大罚字〔2021〕1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处置危险废物。
上期(总第56期)A股绿色周报显示,共有68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其中,34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15家为千亿市值企业。在环境风险之外,2021年11月第4周、12月第1周,A股上市公司及旗下公司共有15个项目进入环评审批公示状态。
2021年半年报显示,东方钽业的主营业务为加工制造业、贸易,占营收比例分别为:99.9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