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11-15
序号
处罚要素名称
类型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0007106545275
3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4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5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6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7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8
法定代表人
聂全新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640202196810180518
10
证件类型
11
证件号码
1 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石环大罚字〔2021〕 1 2 号
13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14
违法事实
项目建成生产至今未进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15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1 6
处罚类别
罚款
17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 贰拾万 元整(¥: 200000 .00元)。
18
罚款金额(万元)
20
1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21
处罚决定日期
2021 /11/ 10
22
处罚有效期
202 2/5/ 10
23
公示截止期
202 2/ 1 1/ 10
24
处罚机关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25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40200MB186162XJ
26
数据来源单位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
27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40200788246363D
28
备注
29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