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际金融报2021-09-23
9月22日晚,深交所向东方钽业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被通报的相关问题及整改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后续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等。
截至9月23日收盘,东方钽业股价报收13.98元/股,跌幅2.17%。被通报收深交所关注函
资料显示,东方钽业主要从事钽、铌、铍、钛、镁等有色金属材料的生产、加工、开发、科研与销售。半年报显示,2021年上半年东方钽业实现营收4.06亿元,同比增长60.08%;归属公司净利润0.66亿元,同比增长306.92%,归属公司扣非净利润0.63亿元,同比增长2970.09%。
2018年-2020年,东方钽业净利润分别为0.3亿元、0.41亿元和0.49亿元,实现正增长。而业绩正在一路向好的东方钽业却收到了深交所“是否会触及强制退市”的关注函。
东方钽业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关注函要求补充披露公司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和治理是否存在缺陷。
对此,东方钽业在公告中称,本次通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环保督察点名东方钽业
9月18日,东方钽业发布公告。2021年9月,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9月1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典型案例丨中国有色集团下属东方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的通报。
通报指出,东方钽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包括两方面,一是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据了解,东方钽业生产中产生的甲基异丁基酮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督察发现,东方钽业擅自将2017至2019年期间产生的约4500个甲基异丁基酮废包装桶作为普通废铁,分3批非法出售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石嘴山市亚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为了掩饰其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东方钽业于2021年6月伪造与原料供应商南京卓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包装桶回收协议(2016年至2020年每年各1份)和《宁夏东方钽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交接确认台账(甲基异丁基酮包装桶)》(2016年至2020年),并伪造原公司生产安全部门员工的签字,试图让危险废物交接确认台账更加“逼真”。
此外,东方钽业还将2020年以来产生的大部分甲基异丁基酮废包装桶随意堆放在厂区内未及时处置。督察前期排查发现,1200多个废包装桶堆存在没有防渗等安全措施的厂区西侧树林内空地和自行车棚内,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直到督察进驻前夕,企业才将废包装桶转移给有资质的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今年9月3日,东方钽业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对公司做出处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1万元。
目前,东方钽业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已解决甲基异丁基酮废包装桶合规处置、合规贮存问题。针对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是违法违规建设生产。2008年8月,东方钽业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高纯氧化铌(30吨/年)和高纯氧化钽(15吨/年)2条生产线,并于2009年11月建成投产,违法生产至今。
目前,东方钽业已关停高纯氧化铌、高纯氧化钽生产线,启动该生产线环评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