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29
首钢股份公告,拟继续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和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5.82亿元。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