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2-03-18
首钢股份(000959.SZ)公布,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3号),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15,417,36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5亿元。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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