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冀中能源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在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七项议案,其中六项议案将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青财经注意到,数项议案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涉及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之间的《金融服务协议》,议案显示协议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50 亿元。然而截至披露日,冀中能源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已有105亿元,超出限额高达55亿元。
不仅仅冀中能源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存款超出限额,冀中能源集团旗下华北制药的披露也显示,2020 年度其与集团财务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45.62 亿元,也超出预计金额达23.39 亿。
巨额资金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是否已被集团所占用也引发了股东和投资者的担忧。青财经注意到,上述议案也曾在此前的股东大会中遭到否决,此次二次上会又会面临哪些阻力?冀中能源又能否如愿?
关联交易议案曾遭否决
披露显示,七项议案中有五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这五项议案分别是《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追加2020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青财经注意到,涉及到关联交易的五项议案中有四项在2021年9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能获得审议通过,四项议案全部遭到了半数以上的投票否决。
图说:四项议案均遭否决
这些议案中最值得关注的一项是,冀中能源拟与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下属的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等金融服务。
协议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协议有效期三年。
然而冀中能源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已经高达 119.69亿元。根据双方之间的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如今已经超过约定限额69.69亿元。
超额如此之多的资金是否会被此前曾深陷流动性危机的冀中能源集团违规占用?上述资金还能否顺利收回也引发了股东和投资者的担忧。
冀中能源最新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在财务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关联存款 123.44亿元的金额,这个金额也是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是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最大金额,“目前已降至 105.43亿元。”
数据显示,冀中能源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虽然较去年年底有所下降,但是降幅并不明显,仍然超出协议约定限额55亿多元。
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均超限额
不单单冀中能源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超限额,冀中能源集团旗下的另外一家上市公司华北制药也同样存在类似的情况。
公告显示,2020 年度华北制药与集中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45.62 亿元,超出预计金额达 23.39 亿元,超出部分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07%。
此外,华北制药还曾承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即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的日均贷款余额。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40.70 亿元,而财务公司对公司并无贷款。
由于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且未履行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批义务,且违反了前期的公开承诺,华北制药时任副董事长刘文富、时任总经理周晓冰、时任财务总监王立鑫、时任董事会秘书常志山均被予以通报批评。
公开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冀中能源财务公司存、贷款金额如下:冀中集团存款19.1亿,贷款176.8亿;冀中能源存款109.98亿,贷款为0;华北制药存款23.5亿,贷款为0。
“冀中集团在财务公司发放贷款远大于出资额是否违规?成立冀中能源财务公司是否只为冀中集团发放贷款服务,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一位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出了质疑。
图说:投资者提问截图
在回应投资者质疑时,冀中能源表示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对冀中能源集团发放贷款超过其投资额,财务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进行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