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1-08-04
irm782595问冀中能源(000937)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获悉,贵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华北制药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全部贷给冀中集团;截止7月31日超过约定限额部分未收回。又从天眼查获悉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公司与冀中集团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裁定两家公司都获得财产保全;其他公司意识了风险所在采取法律措施,难道贵公司没意识到?又从哪方面没达到风险处置预案的程度?请详细说明!
2021-08-01 18:06:57
冀中能源答irm782595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第五条的规定,当财务公司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32条、或第33条规定的情形;(二)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三)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五)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六)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七)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八)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九)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十)其他可能对冀中能源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财务公司没有出现上述情形,没有达到出现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的情形。
2021-08-04 09: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