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1-12-06
6日,中钢国际公告称,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中钢设备向宁波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拟向宁波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其中2.70亿元为湛江钢铁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专用),授信期限为一年,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告称,为支持中钢设备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中钢设备提供保证担保。中钢设备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中钢设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告显示,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574,330万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1.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